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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2年績優健康職場與優良推動人員評選及表揚評選辦法」,邀請職場及職場健促推動人員踴躍報名參選

發布日期: 2023-05-25  發布單位: 健康管理科

一、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二)執行單位:健康職場推動中心

(三)協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地方政府衛生局及全國勞工主管機關。

二、參選資格:

(一)績優健康職場:為獲得「健康促進標章」且尚在效期內之職場。若為當年度需展延「健康促進標章」者,需完成展延申請且符合標章通過標準,方具參選資格。同一家公司以報名一件為原則,但若各分公司(工廠)獨立規劃執行健康促進工作,經評選小組認可者,得以個別名義參加評選。

(二)健康職場優良推動人員:

1、參選人員任職之職場,需為展延「健康促進標章」且符合標章通過標準,或曾獲得「健康促進標章」且尚在效期內以及任職職場至少獲選一次「績優健康職場」獎項。

2、參選人員於任職之職場辦理健康促進業務至少達3年以上。

3、同一家公司以推薦一人為原則,若有多家分公司,則以總公司名義推薦一名人員。

4、需由任職之職場或邀請地方政府衛生局推薦參選。

5、已獲獎者無需再參選 。

三、申請期限與方式

(一)申請期限:自112年5月15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二)申請方式:請至健康職場資訊網(https://health.hpa.gov.tw/)之「績優健康職場與優良推動人員」專區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申請資料。

四、諮詢窗口及其他相關事宜詳如附件。

瀏覽人次:37 最後更新日期:2023-05-25 11:38:5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