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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須於滿五年以上,經評估有重新裝置必要,始得重新提出申請。(例:陳老先生為高雄市民,於107年底以前曾受市政府假牙補助,當113年度計畫開辦後,經特約牙醫醫療院所之牙醫師評估有重新裝置必要且缺牙符合補助標準者,還可再依老人假牙補助申請程序,經本局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後,方可補助。)
諮詢電話:6153、6154、6155
高雄市政府有建立假牙裝置品質維護機制,提供1年免費的假牙維護服務,若發現有不舒服或假牙鬆脫問題,請前往幫您裝置假牙診所或醫院免費處理。 諮詢電話:6153、6154、6155
請本人攜帶印章(注意是否冠夫姓,需與身分證姓名相同)和身分證正本,到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申請補發事宜;倘本人無法親自前來,可委託代理人,代理人應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委託書。 諮詢電話:6153、6154、6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