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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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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相關函釋彙整資料
    政風業務2022-08-26
    法務部廉政署提供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相關函釋彙整資料,請自行至下列網址參閱運用。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936546/post
  • 監察院製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簡介影片
    政風業務2021-10-12
    一、有關監察院製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簡介影片,連結如下:
    1.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簡介01-介紹受該法規範之公職人員及關係人範圍

    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簡介02-介紹利益之內涵(財產上利益及非財產上利益)、利益衝突的定義,以及利益衝突迴避的類型(自行迴避、申請迴避、職權迴避)

    3.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簡介03—介紹禁止公職人員假借職權圖利及禁止關係人關說請託圖利之規定
    4.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簡介04—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原則禁止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符合例外允許之規定者,亦須依法事前揭露身分關係。
    5.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簡介05—介紹各機關團體所負法定義務,包括辦理公職人員職務異動通報、每年度結束後30日內辦理前一年度公職人員迴避情形彙報、將公職人員或關係人所揭露之補助交易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供各界查詢。

    二、相關書面資料參考可至監察院-陽光法律主題網自行下載。或點選此連結前往: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29&sms=8865&_CSN=185
  •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機關團體為補助或交易規範小叮嚀」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簡介」
    政風業務2021-10-04

    一、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新制已自107年12月13日修正施行,新法重點之一,為原則禁止、例外允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進行補助及交易行為,且符合例外允許規定者,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須依法在申請補助文件或投標文件中據實表明身分關係,並由機關團體主動公開,以接受各界查詢檢視,落實陽光法令之精神。


    二、按利衝法第18條對於違反補助或交易規範者設有罰鍰,影響頗鉅,為使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對利衝法之補助或交易規範有更明確認知,監察院爰製作「利衝法簡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機關團體為補助或交易規範小叮嚀」,敬請參考,以避免渠等因未諳法令而觸法。

    三、另宣導文件電子檔已置於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業務資訊/宣導資料/宣導文件項下。請點選以下連結進入。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機關團體為補助或交易規範小叮嚀」
    「公職人利益衝突迴避法簡介摺頁」
     

  • 監察院-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補助交易身分關係公開及查詢平臺
  • 1分鐘看懂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新法問答集
    政風業務2020-09-23
    一、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於107年5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07年6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總統令公布,依本法第23條規定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二、法務部廉政署製作旨揭宣導文件,請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轉知所屬以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宣導文件將配合本法施行細則發布進程增修宣導內容,另宣導文件電子檔已置於法務部廉政署網站/防貪業務專區/利益衝突/業務宣導項下。請點選以下連結進入。 

    「1分鐘看懂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新法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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