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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辦理特約長期照顧機構住宿式喘息服務及巷弄長照站喘息服務-第三季特約 ♦特約效期:自公告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特約收件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2年7月19日。(親送或郵寄至本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郵戳為憑,逾期則不受理)♦申請特約機構資格及應檢附之相關資料: 請參閱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機構住宿式喘息及巷弄長照站喘息服務實施計畫.pdf ♦相關表件請至本局長照中心網站下載https://ltc.kchb.gov.tw/ltc/info/1 倘有任何疑義,請洽長期照顧中心承辦窗口:07-7131500#3665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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