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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嚴查民生醫院重大病安疏失 即日起由市立醫院管理中心執行長林盟喬醫師代理院長整頓調查

發布日期: 2024-04-11  發布單位: 衛生局
衛生局今(4/11)依醫療法第108條第1款規定:「醫療機構屬醫療業務管理之明顯疏失,致造成病患傷亡者。」,處最高50萬元罰鍰,並責請院方依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第34條:「醫療機構應就重大醫療事故,分析其根本原因、提出改善方案,並通報主管機關。」
繼昨(4/10)日釐清本起事件「醫療流程疏失」,依法懲戒主刀醫師大過乙次、並依醫師法第25條規定移付懲戒;麻醉醫師、開刀房護理師、病房護理師及運送工友「未依規定落實病人辨識」均記過乙次。另針對「內控管理疏失」今(4/11)完成議處程序,處分醫療副院長、外科部主任及護理部主任記申誡1次;開刀房主任、開刀房護理長、病房護理長記申誡2次,即日起由陳志豪醫師代理開刀房主任並全力整頓落實病安內控機制。原顏家祺院長則免除管理職務,免兼院長。
衛生局強調病人安全是醫療的核心價值,應痛定思痛針對本起事件深刻檢討改善,衛生局亦將嚴格督促落實各項矯正措施刻不容緩。
瀏覽人次:361 最後更新日期:2024-04-11 22:26:5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