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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衛生局公布兒童節、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結果

發布日期: 2024-04-03  發布單位: 食品衛生業務
兒童節、清明節將至,為維護市民飲食安全,衛生局於轄內傳統市場、春捲攤商、餐飲業、大賣場及超市等販售場所,加強兒童節、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與稽查,共計143件,其中1件花生粉初驗真菌毒素不符規定,經限期改善後再次抽驗合格,另1件蘿蔔農藥殘留檢驗結果不符規定。(詳如附件) 衛生局說明,此次抽驗包含兒童節、清明節應景食品共計143件(含肉類及其加工品84件、蔬菜20件、潤餅、油雞等應景即時食品14件、花生粉6件、豆干5件、潤餅皮5件、糕粿類4件、休閒零食3件及素食製品2件),依檢體類別分檢驗動物用藥、保色劑、農藥殘留、衛生標準、真菌毒素、防腐劑、二甲乙基黃、殺菌劑、甜味劑、甲醛、著色劑、食品中動物性成分等項,其中1件蘿蔔農藥殘留克凡派 0.16 ppm(標準:0.05 ppm) 、百利普芬 0.05 ppm(標準:0.01* ppm)與規定不符,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衛生局已責令販售業者即刻下架該批產品,並移請來源廠商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 衛生局提醒台灣氣候潮濕炎熱,如花生、玉米及堅果類等未於妥善之衛生環境保存,容易產生具肝毒性之黃麴毒素,高劑量食入恐引起肝毒性發炎反應。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善盡管理加強貯存環境製作加工、運輸過程及販售時應確實落實乾燥低溫保存;為避免食入農藥殘留的蔬果,建議消費者盡量選購當季蔬果,清洗時多浸泡後以流動的水沖洗再分切,以降低農產品農藥殘留的風險。同時提醒民眾於採買食品時,儘量挑選完整包裝及信譽良好廠商製售之產品,避免顏色鮮艷之食品,祭祀食品應妥善保存在乾燥陰涼處,食用前予以充分加熱並儘速食用完畢,以降低因孳生微生物致食品中毒之可能。 衛生局重視消費者飲食安全,除了節慶前密集抽驗監測之外,接近節慶時仍會突擊稽查抽驗;本次抽驗結果可逕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食品衛生專區或高雄市食安地圖網站查詢。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電話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全文完)。
瀏覽人次:365 最後更新日期:2024-04-03 10:57: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