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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以下身心障礙兒童口腔保健護照

發布日期: 2024-01-01  發布單位: 健康管理業務
為了讓身心障礙兒童能接受更完整的口腔醫療照護,提供相關的牙科診療費用,以減輕家長的照護負擔,本市提供「十二歲以下身心障礙兒童口腔護照」服務,幫助提升小朋友口腔健康狀況。
 
減免費用的項目包括:
1. 牙科診療掛號費
2. 牙科診療健保部分負擔費用
3. 臼齒窩溝封填費用
4. 不鏽鋼金屬牙冠裝置費用(每顆減免2,000元)
 
申辦資格:
十二歲以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兒童
 
申辦方式:
致電洽詢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電話(07)7134-000分機5407或5836
 
使用方式:
持護照至本市合作牙醫院所就醫即可減免費用。
本市合作院所名單詳見附檔或護照內頁。
瀏覽人次:7,097 最後更新日期:2024-01-16 11:27: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