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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超商響應,主動將產品責任險投保資訊張貼門首 高雄市積極稽查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險及上傳食品業者登錄平台並鼓勵張貼於門市入門處

發布日期: 2024-04-04  發布單位: 食品衛生業務
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與消費權益,並分散食品業者理賠風險與財務負擔,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規定及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等規定,要求下述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並上傳保單至「非登不可」登錄系統,同時鼓勵業者將保單張貼於門市入門處或明顯處,並首獲四大超商業者響應,共同打造消費者安心環境。 (一) 製造、加工或調配業:具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工廠登記、稅籍登記或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者。 (二) 輸入業:具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工廠登記或稅籍登記者。 (三) 餐飲業:具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者。 (產品屬委託製造、加工或調配者,優先以委託者為投保人。但委託者與受託者另以契約約定者,不在此限。) 衛生局說明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於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件時能及時保障消費者權益,並分攤責任風險。除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外,更展現食品業者善盡企業責任,衛生局呼籲屬衛生福利部公告應投保產品責任險之食品業者,尚未投保者應及時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倘已投保產品責任險即將屆期者儘速續保,千萬不可存有僥倖心態;非屬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之食品業者,可自主投保產品責任險,降低營業風險,減少消費者疑慮。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近期已公告完成「非登不可」登錄系統精進,系統中「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資訊部分,新增「保單到期日」欄位,同時「上傳投保證明」改為必填欄位,請業者務必自行上網或到衛生局所補登錄,衛生局同時透過轄內各餐飲公(工)會協助宣導,特別鼓勵各業者能將投保資訊張貼揭露於入門處或明顯處,讓消費者一目了然,經查目前國內消費者數眾之「統一」、「全家」「萊爾富」、「OK」四大便利超商均已投保,保單於效期內,並上傳「非登不可」系統,此外,四大超商總公司皆表示即日起願意配合高雄市政策將產品責任保險資訊陸續張貼於門市入門處(門口)或明顯處,讓所有消費者能安心放心,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感謝四大超商的積極作為,呼籲其他食品業者跟進。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如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者,可依同法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鍰 (全文完)。
瀏覽人次:780 最後更新日期:2024-04-05 14:14:4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