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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針對「口罩販賣高風險場域持續稽查」

發布日期: 2020-10-20  發布單位: 藥政業務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針對「口罩販賣高風險場域持續稽查」
全力守護市民健康
        今年自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口罩一直是國人賴以阻絕傳播途徑的重要個人防護裝備,近來國內發生數起市場上口罩混充、標示、偽冒等事件,造成民眾對於購買口罩的疑慮。醫用口罩屬藥事法醫療器材管理範疇,一般商家未申請藥商資格不得販售,為提振民眾選購合法醫用口罩信心,並維護防疫物資流通之市場秩序,本市於9月起已完成全市「非藥商及藥商販售口罩」之訪查,共計31,457家,以保障民眾取得合格醫用口罩通路無虞。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特針對「口罩販賣高風險場域」,如市場、黃昏市場、假日攤集場、夜市、文具店、五金行、雜貨店及超商(市)等口罩販賣高風險場域持續展開稽查,109年10月17日再次稽查市場142處,尚無發現有違規之情事。衛生局再次呼籲民眾選購醫用口罩時,一定要到領有合法販賣藥商許可執照的醫療器材行、便利超商、各大賣場、藥粧店及藥局等通路購買,除實名制口罩為散裝外,其餘醫用口罩都要有完整包裝、標示及許可證字號,切勿購買來路不明、路邊攤的醫用口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自9月24日起實施國產製之平面式醫用口罩,須逐片以雙鋼印標示「MD」及「Made In Taiwan」,目前實名制通路銷售的口罩,各廠牌並無規定確切鋼印位置,只要在口罩本體上、符合「距離邊緣 1.5 公分內,且字高不得小於 0.4 公分」規定即可。在12月24日以前,不論有無雙鋼印、有無衛生局驗章,只要符合以上規定都是合格的醫用口罩,請安心選購;目前實名制通路銷售的口罩,有 3 種雙鋼印標示樣式,均符合規定,各廠牌的雙鋼印標示位置,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查詢。另高雄市各區衛生所均已設立「口罩反映站」,快速反應(30分鐘內)民眾問題,只要在上班時間,不管是電話或現場詢問都可以為您解答。(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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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930 最後更新日期:2020-10-20 18:15:0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