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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抽驗中元節祭祀食品 違規食品均已移縣市衛生局處辦

發布日期: 2020-08-25  發布單位: 食品衛生業務
       中元節是台灣民間重要的民俗節日,農曆七月中元普渡會準備豐盛的祭祀供品敬奉祖先及好兄弟,為保障民眾食的安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於轄內水果行、超市、傳統市場、餐飲業、烘焙業者、賣場等處抽驗蔬果、豆製品、肉品及水產加工品、糖果餅乾等相關祭祀食品共計抽驗99件,依其產品種類不同進行農藥殘留、防腐劑、 規定內外著色劑等檢驗項目,計有6件不符規定,其中4件蔬菜(2件芹菜、2件秋葵)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2件標示不符規定,不合格率6 %,違規同批產品皆已飭令下架並依法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

       衛生局本次抽驗99件中元節祭祀用相關食品(含蔬果24件、肉品及水產加工品21件、餅乾零食19件、豆製品18件、祭祀用三牲等糕餅類17件),檢驗結果有4件蔬菜農藥殘留不符規定,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2件芹菜、2件秋葵供貨來源係為外縣市,皆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辦理,另外2件包裝食品(飛尼軟糖與金桔糖)檢出食用色素但外包裝卻未有該食用色素之標示,疑有產品標示不實之情事,經查來源商為外縣市亦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辦理。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蔬果等產品殘留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不得製造、販賣、輸入、輸出、公開陳列,違者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同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食品標示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違者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規定可處4萬元以上4百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蔬果食用前應以流動自來水清洗,避免農藥汙染,也呼籲民眾拜拜供品避免長時間曝曬,造成微生物滋生,食用前應充分加熱並儘快食用,以避免食品中毒。另應選擇良好信譽之商家,並挑選包裝及標示完整且未逾有效期限的食品,以確保自身權益。以上稽查結果,可逕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khd.kcg.gov.tw/)食品衛生專區及食安地圖網站(https://foodmap.kchb.gov.tw/)查詢,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
 
瀏覽人次:2,120 最後更新日期:2020-08-25 11:55:5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