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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市府召開第一級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7次應變會議

發布日期: 2020-02-14  發布單位: 疾病管制業務
衛生局呼籲,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民眾,如違反隔離或檢疫規定,將予重罰!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日趨嚴峻,韓市長國瑜在今(2/13)日下午在市府災害應變中心主持「高雄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一級開設第7次應變會議」,市府配合中央各項防疫政策,積極統籌整合各單位資源與人力,配合國際機場檢疫後送隔離措施,整備防疫物資、針對轄內醫療院所感染管制預作規劃演練,以減少疫情對高雄市之衝擊,降低民眾恐慌,全力守護市民健康,本次會議指示如下:
  1.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國內醫用口罩平均日產量已超過420萬片,市府全力配合自2月11日起增加醫療院所的口罩配送量,滿足第一線醫療院所醫護人員的基本防護需求。
  2. 為照顧有特殊醫療需要的病患,市府配合中央現行口罩徵用及分配政策,透過醫院提供口罩給透析(洗腎)、癌症化學治療或放射治療、或其他醫師評估因疾病狀況必須每日、隔日或每週頻繁就醫的特殊病患,以及提供住院病患的陪病人員(每名住院病患限一位),符合前揭對象之入院民眾可向醫療院所之指定部門登記取得一片醫用口罩(每日口罩數量有限,發完為止)。
  3. 市府防疫團隊賡續落實居家隔離和居家檢疫者的追蹤管理,違規事證明確者逕行舉發,懇切呼籲居家檢疫之市民朋友,務必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居家隔離或檢疫的14天期限內,務必落實在家中,切勿外出,獨居或全家被隔離者如需送餐服務,請撥打衛生局7134000-1234,出現疑似症狀或有就醫需求者請撥打7230250將有專人協助,希望全體市民共同防疫,避免病毒入侵社區。
  4. 有關中港澳學生健康管理,呼籲高雄市轄內各大專院校務必集中管理,並落實每日體溫及症狀監控。
高雄市配合中央訂定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截至目前已追蹤122位居家隔離及2,185位居家檢疫民眾,累計共開出13張舉發單,其中有3位居家隔離個案,係因拒絕接收手機電子監控、逕自外出就醫、經防疫手機電子監控通報得知民眾逕自外出等違規事實,已涉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及同法第67條,由衛生局開罰新臺幣30萬元罰鍰。另,8位居家檢疫個案分別因逕自外出就醫、旅遊、買水果、外出繳費、至釣蝦場KTV唱歌、自行外出、擺攤做生意、到工作地上班等因素,違反居家檢疫相關規範,亦由衛生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3項及同法第69條規定,處新臺幣15萬元最高罰鍰。
2位係經里幹事健康關懷到宅訪視查獲、其他係經防疫手機電子監控通報、警察臨檢發現、經其他機關、診所、民眾舉報。衛生局再次提醒,未遵守居家隔離或檢疫規定者,無視於全民防疫的社會責任,造成不特定多數市民暴露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感染之重大風險,將可能造成病毒入侵社區,衛生局必會嚴正追查究責!懇切呼籲居家隔離、檢疫之市民朋友,切勿以身試法,務必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居家隔離或檢疫的14天期限內,務必落實在家中,切勿外出,希望全體市民共同防疫,避免病毒入侵社區。
居家隔離或檢疫期間,有就醫需求撥打疾病管制署防疫專線1922或請撥打衛生局防疫專線7230250,依衛生單位指示就醫。如您為居家檢疫對象,無親友或家人協助處理三餐及垃圾清運時,上班時間請撥打7134000轉1234、假日及夜間可撥打衛生局防疫專線723-0250,會有專人為您服務。市民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感到焦慮、恐慌、精神不集中、失眠或容易作惡夢等症狀,想要找人談一談可撥打衛生福利部24小時免付費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
新聞稿聯絡人:潘炤穎 簡任技正
聯絡電話:7134000*6101
行動電話:0919-583-843
發布日期:10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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