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

公告訊息

民眾擅自販售「醫用口罩」、「濃度75%藥用酒精」小心觸法

發布日期: 2020-02-12  發布單位: 藥政業務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散,導致人心惶惶以致於醫用口罩及濃度75%藥用酒精需求量大增,近來發現有民眾於網路(拍賣平台及臉書)及實體場所販售醫用口罩及濃度75%藥用酒精之情形,涉違反藥事法規定倘經查證屬實最高罰款200萬元。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醒市民,「醫用口罩」係屬醫療器材管理,「濃度75%藥用酒精」係屬乙類成藥管理,藥商()除了須有實體通路外,還須向當地衛生局申請登記通訊交易通路事項,才可於網路販售;另百貨店、雜貨店及餐旅服務商則須經工商登記載明「乙類成藥零售業」始得販售乙類成藥,民眾不得擅自於網路或其他未經許可之場所販售。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呼籲市民,平時多使用肥皂洗手,注意環境衛生,請把防疫物資留給有需要的人避免搶貨、囤貨倘需購買醫用防疫物資請務必認明許可證字號,全民一起面對全力防疫。 (全文完)

瀏覽人次:2,364 最後更新日期:2021-11-03 16:57:2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