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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衛生局稽查年節聚餐餐廳衛生,民眾安心過好年

發布日期: 2018-02-13  發布單位: 食品衛生業務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有鑑於民眾參加尾牙或全家團圓外出用餐機會增加,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自去年12月份起會同市府消保官針對宴席餐廳、旅館附設餐廳、一般餐廳及外燴等廚房場所進行衛生查核共60家,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稽查結果,初查3家不符規定,經複查結果均符合規定(名冊詳如附件)。

衛生局說明,此次稽查重點,包含食材及原料貯存與管理、調理場所衛生安全、冰箱溫度管控、餐具及容器清潔、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與管理等。共稽查60家廚房製作場所,其中3家業者初查不合格,主要缺失為食材未覆蓋及未離地置放、生熟食未專區置放等,經責令限期改善後,複查結果均已改善完竣。衛生局已輔導業者應確實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定期檢查食材、調味料之有效日期,加強作業場所環境衛生與清潔消毒,工作人員應落實洗手與個人衛生管理等,提供民眾衛生安全的飲食環境。衛生局建議民眾外出用餐,可優先選擇有通過餐飲衛生優良的店家消費,作為用餐地點的選擇,以確保餐飲衛生安全。

衛生局同時呼籲餐廳業者,近期諾羅病毒活躍,為病毒性腸胃炎好發季節,諾羅病毒感染引起之症狀主要為噁心、嘔吐、腹瀉及腹絞痛,也可能合併發燒、寒顫、倦怠、頭痛及肌肉酸痛。業者應注意廚工身體狀況,如有腸胃道症狀,應避免處理食材及接觸食品,待症狀解除至少48小時以後再復工。提醒民眾也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飯前及便後應以肥皂澈底洗淨雙手,避免生食貝類水產品,謹守「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注意保存溫度、要澈底加熱」之五要原則,以預防食品中毒事件之發生。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全文完)

瀏覽人次:2,458 最後更新日期:2018-11-02 11:12:0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