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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某機構發生類流感群聚事件, 衛生局介入調查發現有延遲通報情形依法裁處!

發布日期: 2019-07-08  發布單位: 疾病管制業務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於本(108)年7月1日接獲本市某機構疑似類流感群聚事件,該機構於6月22日至7月4日共計5名住民及1名工作人員出現發燒、咳嗽等上呼吸道症狀,發病6人流感快篩為A型陽性,診斷皆為流感,衛生局於7月1日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疫情調查、預防性投藥及實地輔導查核等防疫措施,經查發現6月22日及6月23日分別各有1名住民及工作人員出現上呼吸道感染症狀,未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監視作業」於24小時內進行通報,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3條規定,將依法進行裁處。
    依據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今(108)年第27週(6/30-7/6)類流感急診就診率全國10.85%、高雄市10.78%,雖未達流感流行閾值11.5%,但社區中仍有流感病毒活動及群聚事件發生,衛生局提醒各醫療院所、人口密集機構及各級院校平時仍應提高警覺及早防範,落實師生、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之健康照護(含體溫監測及咳嗽禮節、手部衛生),發生疑似群聚應落實通報衛生單位,俾利採行防疫工作以有效阻斷疫情。
    為降低感染流感及群聚風險,呼籲本市人口密集機構落實以下防疫措施: (一)時效內落實通報:依據疾病管制署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監視作業,有符合相關症狀者應於24小時內完成系統通報;(二)生病速就醫隔離:出現疑似症狀之工作人員或服務對象應盡速就醫,並落實生病不上班及隔離機制,以免傳染他人;(三)重點區域常消毒:常接觸表面及公共區域確實以500PPM漂白水每日消毒並紀錄,群聚發生時應增加消毒頻次;(四)生病訪客不探視:針對訪客應有體溫症狀監控機制,出現疑似症狀之訪客暫停訪視;相關防治資訊可至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查詢,亦可撥打當地衛生所、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防疫專線(07-7230250)洽詢。(全文完)
瀏覽人次:2,123 最後更新日期:2019-07-08 17:1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