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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業務

高雄市一般護理之家管理/設置

發布日期: 2024-02-27  發布單位: 長期照顧業務
一般護理之家機構管理
申辦項目 一般護理之家
案件說明 一般護理之家相關申辦作業
申辦對象 機構(業者)
承辦單位及
承辦人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 電話07-7131500
陳小姐 分機:3458(鹽埕、燕巢、大社、大寮、鳥松)
康小姐分機:3465(仁武、前鎮、六龜)
楊小姐分機:3456(苓雅、前金、林園、杉林、田寮、湖內)
繆小姐分機:3452(三民、茄萣、橋頭、大樹、內門)
宋小姐分機:3464(左營、路竹、鳳山、美濃、永安)
劉先生分機:3461(岡山、小港、梓官、旗津、那瑪夏、茂林)
柯小姐分機:3460(鼓山、楠梓、旗山、新興、阿蓮、甲仙)

應備證件 一、護理機構申請設置或擴充,應檢具下列文件:
1.設置或擴充計畫書及計畫摘要一式各6份(專家審查時需6份,修改後計畫書2份)。
2.財團法人護理機構及其他法人附設者,應分別檢具董事會或社員總會同意護理機
構設置或擴充之會議紀錄一式各4份。     
3.其他法人依有關法律附設者,應檢具該法人主管機關及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函件。

申請方式 臨櫃、郵寄
交付方式 臨櫃、郵寄
處理期限 參照申請流程 
備註欄 1.申請設置或擴充後之規模在100床以上、財團法人附設或其他法人附設者,由本局初審通過後轉送衛生福利部許可。
2.護理機構之設置或擴充經許可後,其設置或擴充地點、床數有變更者,應重新申請許可;私立護理機構負責人變更者,亦同。
申辦方式 臨櫃、郵寄
申辦表單下載 https://ltc.kchb.gov.tw/ltc/info/90
 
瀏覽人次:7,491 最後更新日期:2024-04-18 14:21:0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