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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發布日期: 2022-07-07  發布單位: 食品衛生業務
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7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11300624號
 
主旨: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如附件。
瀏覽人次:1,434 最後更新日期:2022-07-12 11:59: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