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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聞稿

高雄市第一級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51次應變會議

發布日期: 2020-12-16  發布單位: 衛生局
強化自主健康管理,加強國際移工防疫措施
高雄市政府今(12/15)日召開「高雄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一級開設第51次應變會議,市府防疫團隊賡續加強防疫整備工作,嚴防社區感染事件發生,本次會議指示如下:
一、配合中央「強化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措施」,針對社福及產業類國際移工於完成14天居家檢疫後翌日前往指定醫院辦理公費採檢作業,高雄市政府考量許多業者無一人一室的宿舍場所,因此,高市府觀光局與勞工局規劃產業及社福類移工之業者,於自主健康管理前三天倘無適當的住宿地點,可申請入住本市「防疫暫居所」(住宿三天免費),俟取得陰性採檢報告、完成體檢後再上工,並接續完成自主健康管理至入境滿21日止。為防範病毒進入社區,請防疫團隊除確實執行居家檢疫監控及症狀追蹤外,於民眾進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也需提醒關懷民眾,配合自主健康管理規定。
二、因應近期遠洋漁船陸續返港,市府防疫團隊持續針對遠洋漁船入境船員進行檢疫工作,並強化小港、前鎮區漁船停泊碼頭監控警報設備亦增派港區巡邏警力,強化港口全船檢疫船隻梯口管制及卸魚區域防疫管理,務使港區防疫滴水不漏,嚴防病毒入侵。
三、制定多國語言版漁工/船員生活管理規範、卸魚作業規範等衛教宣導影片,供漁船業者及船上漁工/船員遵循。
四、本府針對秋冬防疫專案錄製四國語言帶口罩宣導影片,透由衛生局臉書粉專露出、本市有線電視公用頻道、臉書等多元管道,加強市民、國際移工和新住民衛教宣導。
     由於近期國際疫情仍持續攀升,陳市長再次籲請居家檢疫/隔離對象於居家隔離/檢疫監測期滿後7日內,請落實自主健康管理措施,非必要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延後非急迫性之醫療或檢查,外出時務必全程佩戴醫院口罩;期間若有上呼道道症狀、嗅味覺喪失等症狀,請主動聯繫衛生局防疫專線723-0250或轄區衛生所,依指示儘速就醫,且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如經醫院採檢後,於接獲通知檢驗結果前,應留在家中不外出,如未遵守各項自主健康管理規定,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69條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或新臺幣1萬至15萬元不等罰鍰。
瀏覽人次:2,440 最後更新日期:2020-12-16 09:31:04.000